国家药监局提示您:法规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,如祛斑美白、防晒等化妆品,产品标签上应标注“国妆特字”或者“国妆特进字”的批准文号。
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、防晒的化妆品。